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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出版总署厘清莫言作品版权仅三四家合法

发布时间:2020-01-14 18:18:19 阅读: 来源:电剪刀厂家

原标题:新闻出版总署厘清莫言作品版权

新京报讯 (记者 张弘) 针对目前市面上莫言实体图书以及电子版图书扎堆,版权混乱的情况,昨天下午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联合莫言作品版权方北京精典博维公司等,于2012年10月22日,举办了莫言版权公告发布会,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中晔称,“涉嫌侵犯莫言作品版权的线上有十家,线下的出版社有十家。”

仅有三四家有合法授权

目前,市面上不同版本的莫言图书多达几十种,号称拥有莫言版权的出版方超过15家,其中包括电子版权方。北京精典博维公司总经理陈黎明称,该公司与莫言于今年五月正式签约,得到了莫言目前所有作品以及正在创作的最新小说的版权,以及莫言作品的电子版权、海外推荐权等,并同时得到了维护莫言版权的授权。目前,市面上实体图书以及电子阅读网站上所推出的莫言图书,大部分并没有获得莫言正式的续约授权,或授权已过期。

陈中晔说,“现在已经重点收集了影响比较大也比较规范的重点的客户,线上有十家,有的出版社,可能之前拿到过莫言的出版授权,但是在2005年、2006年已经到期了,由于现在的市场比较火,大约有十家可能在继续加印。随着维权行动的进一步推进,会逐步地搜集更多的线索。网上的部分我们都已经采取了公证的措施。现在市场,有三到四家出版社出版的莫言作品是合法的。”

王志成:将重点保护莫言作品

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司副司长王志成公布了举报电话。“我们有一个举报电话,12390,这是新闻出版总署、全国扫黄办、国家版权局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。还有一个举报信箱,jubao@。我们会对莫言的作品作为重点保护。超出授权范围,或者超出授权期限,但现在还在使用作品的,一定要改正过来,否则将依法打击。

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晶称,“从莫言先生作品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来看,一些情节是比较明显的,足以构成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》、《著作权法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,包括出台的刑法的有关规定。”

专家座谈莫言特质

李敬泽:有争议的作家有力量

新京报讯 (记者于丽丽)昨天,文学评论家李敬泽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所长陆建德、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陈众议、文学评论家、莫言好友张清华、作家李洱等人聚首一处,就莫言小说特质及中国文学发展的可能性这一话题,进行了探讨。据悉,该活动由文艺报社、中国作家网、新浪读书一起举办。

在讨论中,李敬泽表示,莫言从一出道就伴随着争议,在李敬泽看来,争议非常正常,而且也正是从争议中,社会公众才加深对文学的理解,拓宽对于语言、生活和世界的感受力的。所以他觉得一个承受着争议的作家,本身就是一个有力量的、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作家。

文学评论家陈晓明认为莫言是一个有很强的介入性、超越性的作家。莫言既不是现代派,也不是寻根派,但是好像他又是现代派,又是寻根派,从这点来说,他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介入的。他认为莫言把现代派和寻根派的潮流,做了改道,并影响到了后面才崛起的先锋派。

李洱认为,整个世界文学,流派有两个,一个是对文化进行分析的,比如说加缪、左拉,中国的史铁生等,这种作家是对生活进行一种分析。另外一种作家就是莫言这样的,是一种滔滔不绝的讲述故事大师。他认为,整个欧美批评界来讲,显然更亲近于莫言这种作家,并可能不太容易接受史铁生,而中国的批评家可能会天然地喜欢加缪、契诃夫这样的作家。

他认为,莫言从本质上是个儒家,因为他在日常生活当中,非常尊重秩序,尽管他在文本当中,想象力夸张,但在他的小说中,不管怎么轮回,善恶秩序是不变的,他尊重最基本的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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